2016年11月,缅甸劳工、移民与人口部长吴登穗在人民院会议上表示,当局将给办理相关签证入缅的外资企业家、外国专家等外国人的居留期限增加至一年。
之前,在缅经营经济项目的外国投资者申请居留期限时,只获批3个月的居留期限,满期后给予延期6个月,再满期后才给予延期1年。现将对此延期制度更改为直接批给1年居留期的制度。
新实施政策,办理相关签证在缅从事行业的外国投资者、外国专家以及外国劳工,在缅居留期限满期后办理延期手续时,若是在有work Permit等充足的证明下,由持有效执照的公司的公司给予保证,移民与劳工部把延期费调高和再批给六个月或一年的居留期限。
缅甸政府将入境签证系统增加至12个种类,将再入境签证系统规定为3个种类(缅甸最新入境签证归类),以方便入缅游览和从事行业。办理商务签证、劳工签证、社交签证等签证入缅的外国人,在满期后若有意继续在缅居留,可在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下办理延期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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